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党委各部门;各单位,各部门:
两年来,全校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加强学校文化建设为抓手,着力加强思想理论建设和优良校风建设,努力开创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新局面,为创建江苏海洋大学提供理论支撑、舆论支持、文化力量和精神动力。为进一步鼓励创新,激励先进,推动学校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创新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全校各单位、各部门2017年以来在思想理论建设、新闻宣传和管理、思想道德建设、精神文明创建、学生教育与管理、校园文化建设、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宣传思想工作队伍建设等方面开展的具有典型性和创新性的工作或活动案例,取得的创新成果。不包括调研报告、理论文章、领导讲话、汇报材料、诗歌散文、学术著作、工作综述等。
二、参评要求
1.要具有创新性。创新项目能积极适应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任务要求,并在全校范围内具有原创性或首创性;
2.要具有有效性。创新项目能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丰富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理论、改进工作方式、拓宽工作视野、健全工作机制、推进工作开展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
3.要具有指导性。创新项目必须在校内外具有一定的影响力,能体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的创新成果,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借鉴指导意义;
4.要具有示范性。创新项目具有一定的示范效应和推广价值,具有典型性和影响力,得到领导认可和群众好评,可形成示范效应。
三、申报办法
1.评选周期:淮海工学院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创新奖原则上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出创新项目8~10 项。评选由党委宣传部下发通知组织牵头评选,学校党委予以表彰。
2.申报成果须填写《淮海工学院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创新奖申报表》(见附件),成果简介材料不超过1000字,突出做法、特色、成效和创新之处。
3.各基层党委、各单位、各部门在自评、筛选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创新成果。有学生的教学单位每个单位最多申报2项,其他各单位、各部门每个单位最多申报1项。
4.学校党委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选,遵循“少而精”的原则,严格把握评奖条件标准,并将对优秀成果进行宣传展示。
5.申报单位需在11月9日前报送加盖公章的纸质申报表一式三份,并同时将申报表电子稿和相关图片2~4张发送至党委宣传部宣传教育科。
联系人:卢娟;电话:85895046;13505133266(60839)。
附件:淮海工学院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创新奖申报表
中共淮海工学院委员会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