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新时代新形势下高校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研究,不断提升学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水平,现决定开展2023年度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研究高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热点、难点问题,注重对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中新形势的研判、新问题的挖掘以及新举措的探讨,着力推出一批具有较高学术创新价值和现实指导意义的优秀研究成果,更好推动学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上层次、上水平,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
二、申报条件与项目类别
1.课题申报面向全体教职工。课题负责人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的能力和精力。课题负责人限主持1项课题,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2个项目的申请,所列项目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2022年批准立项的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未按时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调查研究专项除外)。
2.“课题指南”(见附件1)为选题方向,供申报时参考。课题申报者可结合研究专长和工作实际自拟题目,开展创新性研究,提出解决现实问题的新方法、新途径、新手段。
3.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其中重点项目每项资助经费为5000元,研究成果需在核心期刊发表;一般项目每项资助1500元,研究成果需公开发表。研究周期一般为一年。
4.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调查研究的工作部署,设立调查研究专项课题。“调查研究专项”鼓励广大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立足岗位职责,聚焦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聚焦学校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改革发展等重点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确定具体的调研内容(可参照“课题指南”中的有关方向)。“调查研究专项”需针对学校工作实际,在一定范围内开展调查研究。课题组需在2023年10月前提交一份不少于5000字的调研报告,党委宣传部将组织专家对“调查研究专项”的成果进行验收。
5.根据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需要,设立资助育人专项课题,“资助育人专项”的经费资助额度和结题要求和其他课题要求一致。
三、申报程序与材料报送
1.申报人填写《江苏海洋大学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一式三份,经所在二级党组织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于4月27日前统一报送党委宣传部,并将申报书和汇总表电子稿发至党委宣传部李思雨办公网信箱。
2.各二级党组织要积极组织本单位研究人员参与课题申报,并对本单位人员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可行性予以审核把关。
3.未尽事宜请参照《江苏海洋大学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江海大委宣〔2020〕5号)。
联系人:李思雨;办公电话:85895042;手机:15861240809。
附件:1.江苏海洋大学2023年度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指南
2.江苏海洋大学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申请书
3.江苏海洋大学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