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根据学校领导班子调整情况以及省委教育工委有关要求,就淮海工学院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组成如下:
组 长:校党委书记
副组长:校长 校党委副书记
成员由其他中共党员校领导以及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校、统战部)、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党委保卫部(保卫处)、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研究生处、人事处(师资处)、科技与产业处(社会科学处、学科办)、教学质量管理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信息化处、团委、马克思主义学院等单位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人为非中共党员的,指定一名中共党员副职为领导小组成员)。
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党委宣传部部长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加强对全校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推进意识形态工作任务,落实《淮海工学院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巩固壮大校园主流思想文化阵地,研究处理学校意识形态领域具体问题,指导和检查各基层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确保学校成为维护主流意识形态的坚强阵地。
领导小组定期分析研判全校意识形态工作面临的形势、存在的重要舆情和突出问题,研究制定应对措施,分析研判每学期不少于2次,遇有重大问题和特殊情况,随时进行。领导小组建立情况报告制度,每学期向学校党委常委会汇报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情况不少于2次,并将分析研判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送省委有关部门。
中共淮海工学院委员会
2019年3月5日
淮海工学院党委办公室 2019年3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