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各单位、各部门:
两年来,全校各单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推动学校综合改革、推进大学创建提供了精神支撑,发挥了文化引领作用。为进一步总结我校文明创建工作经验,选树和表彰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典型,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7-2018年度文明单位创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全校各教学单位、机关各部门、各教辅单位均可参与评选,参照《淮海工学院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淮工委发〔2016〕99号)所确定的评选条件、评选程序进行申报。凡存在“一票否决”情况的,不得申报参评。
二、工作要求
1.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文明单位创建评选工作是展示文明单位创建成果、提升文明单位创建水平的有力抓手。各单位要与当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实践,认真总结经验,精心组织落实,切实做好申报。
2. 各申报单位的创建工作总结应重点展示本单位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所取得的各项特色成果,总结、归纳和提炼具有示范作用的优秀经验。
3. 各申报单位的现场汇报要突出反映文明单位的创建理念、创建措施、主要成效和特色品牌。
请各单位将文明单位申报表(附件,一式两份)按照规定填报、盖章,同时将电子稿和纸质稿报党委宣传部宣传教育科。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
联系人:卢娟;联系电话:85895046;13505133266
附件:2017-2018年度淮海工学院文明单位申报表
中共淮海工学院委员会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