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连云港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等于近日联合发出《关于评选表彰第六届连云港市道德模范的通知》,将组织开展第六届连云港市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立
第六届连云港市道德模范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5类,共评选表彰道德模范10名,提名奖10名。
二、评选标准
连云港市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连云港市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连云港市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连云港市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做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连云港市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在文明家庭建设中走在前列,群众广为颂扬。
三、申报要求
1.每位候选人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当选者不再参加以后各界连云港市道德模范评选。往届连云港市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可参加本届评选。
2.往届连云港市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各行各业选树的先进典型以及“大国工匠”“向上向善好青年”“文明家庭”“最美人物”“身边好人”等可优先推荐。推荐候选人中,除已牺牲或去世的之外,一般不推荐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3.由各基层党组织对本单位、部门推荐候选人予以把关,按类别分别填写推荐表(见附件2)。在填报推荐表时,须附上推荐候选人300字左右事迹简介(材料要求事迹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2000字左右详细文字材料,二寸免冠蓝底彩照、反映事迹的工作生活照片8张。推荐材料须一式三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请各单位、部门根据推荐和评选标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与评选,并于4月10日前将推荐材料统一报送至行政楼315室,电子版发送至卢娟办公网信箱。联系电话:85895046。
附件:1.连文明办[2018]21号《关于评选表彰第六届连云港市道德模范的通知》
2.道德模范评选文件附件表格
党委宣传部
2018年3月9日